AW-564162119 G-F1D2F2PEKC
top of page

在宅住院完整說明|健保在宅急症照護計畫收案條件、服務內容與商業保險理賠最新進展

本文由康健居家護理所撰寫|台北市合法立案健保特約居家護理機構


台灣居家環境,溫暖明亮的臥室。一位穿著白色制服的男性醫師正在對臥床的老年男性患者進行診察,床旁放有點滴架與遠距監測設備。一位女性護理師在旁記錄。中年女性家屬在門邊安靜陪伴。整體氛圍專業、安心、溫暖。日間自然光線。

「在宅住院」不是遙遠的未來,而是台灣已經上路超過兩年的健保政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13年5月24日公告訂定、自**113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正式啟動「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俗稱「在宅住院」(Hospital at Home,HaH),讓部分需要住院的急症患者,可以在家中或照護機構內接受等同醫院水準的治療照護,不必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


這篇文章依據衛福部健保署官方公告與多方專業資料,完整說明在宅急症照護的政策沿革、適用對象、三大照護模式、費用計算,以及2026年6月衛福部與金管會就商業保險理賠問題的最新協商進展。


政策背景:台灣在宅醫療的里程碑

在宅急症照護(Hospital at Home,HaH)是已在歐美、日本等醫療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住院替代模式。台灣健保署以日本在宅醫療模式為借鏡,在「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推行多年、累積了豐富的居家醫療基礎後,進一步推動在宅急症照護。


健保署於113年5月24日(2024年5月24日)以健保醫字第1130110065號公告訂定計畫,並自**113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計畫初期健保投入預算3.5億元,預估每件案件醫療費用約6.4萬元,預計服務約5,400人次。


賴清德總統出席全國啟動活動時表示,這項計畫讓因感染症需要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的患者,可以留在家裡或照護機構接受治療,不僅減少院內交叉感染風險,也減輕民眾與家屬的負擔。


計畫修訂沿革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自2024年7月上路後,歷經多次修訂,持續優化收案條件與服務模式:

114年1月1日:第一次修訂生效,調整部分收案與申報規定。

114年11月1日:最新修訂版本生效(健保醫字第1150104255號公告),依據執行累積的實務經驗進一步精進計畫內容。

115年5月:健保署宣布新增「提早出院模式」,並挹注9,000萬元強化計畫韌性,進一步擴大在宅急症照護的服務涵蓋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試辦計畫收案累計約1,200多人次,全國核定照護小組已增至162個,遍布台灣各縣市,包括花東偏遠地區。


在宅住院適用疾病:三類急性感染症

依現行計畫規定,在宅急症照護適用於以下三類急性感染症,且經醫師評估需要住院治療、但適合在宅接受照護的患者:

  • 肺炎(ICD-10-CM:J12–J18、J20–J22、J69.0),涵蓋各類型肺炎及吸入性肺炎。

  • 尿路感染(ICD-10-CM:N10、N34、N30.0、N30.3、N30.8、N30.9、N39.0),包括急性腎盂腎炎、膀胱炎、尿道炎等。

  • 軟組織感染(ICD-10-CM:L03.0、L03.1、L03.2、L03.3、L03.8、L03.9),如蜂窩組織炎等皮膚及皮下組織細菌性感染。


以上三類疾病是現行計畫已明確納入的適應症。健保署長石崇良於2025年3月表示,未來規劃擴大適應症範圍,研議納入居家安寧收案對象(不限感染症)、心衰竭、呼吸衰竭、其他感染症、慢性肺病,以及洗腎、化療與靜脈營養注射等患者,但截至本文撰寫時,上述擴大適應症尚未正式公告實施。


誰可以使用在宅急症照護?收案身份條件

除疾病條件外,患者尚須符合以下身份條件之一:


第一類:現行居家醫療照護收案個案,包括「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個案、「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居家照護階段患者、「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居家模式且失能(巴氏量表評估小於60分)之患者,以及居家照護及居家安寧之收案個案。


第二類:照護機構住民,須有參與衛福部「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之機構住民,且符合特管辦法相關規定。


患者需同時符合疾病條件與身份條件,由主治醫師評估後開立收案申請書,並於收案後24小時內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送保險人備查,同時由患者或家屬簽署同意書。同一位患者於相同照護期間,主治醫師收案上限為20人。


台灣都市住宅社區背景,傍晚光線。兩位醫療人員(一位醫師、一位護理師)各持醫療包,正準備進入住宅大樓。表情專業而有溫度。亞洲面孔。寫實風格


三大照護模式

計畫設有三種收案模式,因應不同患者的情境需求:


模式一:直接在家接受急症照護

針對現行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個案,當這些患者出現肺炎、尿路感染或軟組織感染時,由原照護團隊直接提供在宅急症照護,不須轉至急診或住院,保持照護的連續性。


模式二:直接在照護機構接受急症照護

針對符合資格的照護機構住民,當機構住民出現急症時,由醫護團隊至機構內提供照護,避免住民因急症頻繁往返醫院,同時降低轉移過程的風險。


模式三:提早出院轉銜(115年5月新增)

患者在醫院住院期間,若病情已穩定至符合在宅急症照護標準,可提早出院,由照護小組接手在家繼續照護,釋出醫院病床資源,同時讓患者盡早回到熟悉的居家環境。這是115年5月健保署最新優化的模式,也是計畫擴大服務量能的重要一步。


「三大照護模式」段落後

視覺設計:三個並排流程圖

模式一「居家直接收案」:
居家醫療收案個案 → 出現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 → 照護小組到府評估 → 在宅急症照護

模式二「機構直接收案」:
照護機構住民 → 出現急症 → 醫師評估 → 機構內在宅急症照護

模式三「提早出院轉銜」(115年5月新增):
住院中 → 病情穩定 → 醫師評估符合條件 → 提早出院 → 在宅急症照護接手

服務內容:醫護團隊提供哪些照護?

通過收案的患者,由照護小組提供以下服務:

醫師到府診察、開立醫囑及藥物處方,並可搭配遠距診療(通訊診察)。護理師到府執行靜脈注射(含抗生素施打)、管路照護及護理技術。呼吸治療師視需要提供到府服務,呼吸器依賴患者不受次數限制;其他患者以3次為原則。藥師提供到府藥事照護,以1次為原則。床側檢驗(如血液、尿液檢查)可加成20%申報。照護小組提供24小時緊急電話諮詢,必要時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


台灣居家臥室。臥床老年患者手腕配戴生命徵象監測設備,旁邊桌上有平板電腦顯示即時數據。家屬坐在床邊陪伴。整體溫暖安心

照護天數與費用說明

在宅急症照護設有目標照護天數與上限天數。達到照護天數上限後,照護小組須結案,由原居家醫療照護服務機構或護理機構持續接手照護。同一病人結案後7天內若重新收案,照護天數不得重新計算。


費用方面,患者部分負擔依健保法第43條居家照護規定,按**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的5%**計收,以實際照護天數計算。衛福部指出,在宅急症照護的實際醫療費用約為一般住院費用的一半,相較住院最高可省下5,000元。

持重大傷病卡或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所列條件者可免除部分負擔。位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的患者,部分負擔可進一步減免20%。


項目 | 一般住院 | 在宅急症照護
照護地點 | 醫院病房 | 患者自宅或照護機構
部分負擔計算 | 住院部分負擔 | 每日醫療費+護理費各5%
院內感染風險 | 存在 | 居家環境降低
家屬陪伴 | 須往返醫院 | 可全程陪伴
費用總額 | 標準住院費用 | 約為住院費用一半

商業保險「住院才賠」的制度瓶頸:衛福部與金管會最新協商

在宅急症照護政策的推進,正面臨一道現實的商業保險制度障礙。台灣現行商業醫療險,絕大多數仍以「住院」作為理賠的前提條件。在宅急症照護雖由醫護團隊提供等同住院水準的照護,卻因不具備「住院登記」,而落入現行商業保險的理賠灰色地帶。


立法院關切,行政院要求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方向

立委廖偉翔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指出,全台超過1,600萬人、逾七成國人持有商業健康險,但保單條款的「住院才理賠」,在衛福部積極推動在宅急症照護的背景下,已與醫療現實嚴重脫節。行政院長卓榮泰隨即表示,金管會必須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方向。


2026年6月10日:金管會邀集保險業者開會

金管會保險局於2026年6月10日邀集多家保險業者舉行會議,為時逾兩小時,聚焦三大議題:住院改門診的理賠問題、一日手術的認定標準,以及在宅急症照護的商業保險理賠可行性。


保險業者三大訴求

與會保險業者對理賠擴大表達審慎立場,提出三項訴求:

第一,現行個案認定式的「融通理賠」不應常態化,應回歸保單條款。

第二,釐清門診手術與住院手術的認定標準,建議以「有無住院登記」區分,反對以模糊名詞混淆理賠認定。

第三,若要求業者擴大理賠範圍,必須同時允許業者依契約調高舊保單保費;在保費收入固定的前提下擴大給付,長期將損害保險財務穩定性。

衛福部長石崇良則指出,在宅急症照護的醫療費用約為住院的一半,對保險業者而言實際理賠成本更低,呼籲保險業以整體角度評估。


金管會:此次不作結論,後續待進一步協商

金管會會後表明,此次會議不作成結論,現階段仍以保單條款及個案認定處理,未要求業者全面放寬理賠,後續將待衛福部、健保署等單位進一步討論後再議。


在家化療保單:數據尚不足,年底或有新保單

針對衛福部長石崇良宣示2026年下半年推動全癌別居家化療,金管會保險局主秘劉純斌於2026年6月11日表示,目前健保署提供給保險業研究的發生率統計資料,僅涵蓋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三類疾病,尚未包含癌症化療數據。截至本文撰寫時,尚無壽險業者正式送件申請在宅急症照護相關新保單。衛福部長石崇良則表示,今年底將開發因應新型照護模式的新型保單。


在宅急症照護對居家醫療體系的意義

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的推行,標誌著台灣醫療體系從「以醫院為中心」向「以患者為中心」轉型的關鍵一步。計畫上路至2024年底累計收案超過1,200人次,顯示這項照護模式已逐步獲得醫療機構與患者家屬的信任。


對已在接受居家醫療照護的失能患者與其家屬而言,在宅急症照護解決了長期以來的照護痛點:急症發作時不必等待病床、不必承擔轉送風險,由熟悉的醫護團隊延伸照護至急症階段,保持照護的連續性與整體性。


然而,商業保險理賠制度能否與時俱進,仍是這項政策能否全面普及的關鍵變數。衛福部與金管會之間的協商,以及保險業者的商品開發進展,將在未來數月成為值得持續關注的議題。

在宅急症照護政策的持續推進,對居家醫療體系的每個環節都帶來深遠影響。對已在接受居家醫療照護的患者家屬而言,了解這項政策是否適用於自己的家人,是當前最實際的課題。


康健居家護理所為台北市政府合法立案之健保特約居家護理機構,位於內湖區,服務台北市各行政區,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的照護團隊成員,與三總、榮總等醫學中心居家醫療整合團隊合作。如需了解居家醫療收案條件或在宅急症照護的適用情況,歡迎來電 02-8791-9104 免費諮詢,或至 www.kjcaretw.com 進一步了解。



常見問題

Q:在宅急症照護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A:計畫於113年5月24日由健保署公告訂定,自**113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現行版本已歷經多次修訂,最新修訂版本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2025年5月再新增提早出院模式。


Q:在宅急症照護適用哪些疾病?

A:現行計畫適用三類急性感染症: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且患者須符合居家醫療收案個案或符合資格之照護機構住民等身份條件。衛福部規劃擴大適應症,但截至本文撰寫時尚未正式公告。


Q:在宅急症照護的費用怎麼算?

A:患者部分負擔依健保法居家照護規定,以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5%計收,以實際照護天數計算。衛福部數據顯示,在宅急症照護費用約為一般住院的一半,最高可比住院省下5,000元。


Q:商業保險目前可以理賠在宅急症照護嗎?

A:現行大多數商業醫療險以「住院」為理賠前提,在宅急症照護目前多不在理賠範圍內。金管會於2026年6月10日召開會議討論此議題,但表明此次不作結論,後續仍待衛福部與金管會進一步協商,建議民眾就個別保單向保險公司確認。


Q:如何找到在宅急症照護的照護團隊?

A:全國目前共有162個經健保署核定的照護小組,相關名單已公布於健保署官方網站(健保服務 → 健保醫療計畫 → 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民眾可查詢所在地區的參與院所。


Q:在宅急症照護與居家護理有何不同?

A:居家護理是針對長期有醫療護理需求(如管路更換、傷口換藥)的患者,提供定期到府的持續性照護服務。在宅急症照護則是針對原本需要住院的急性病症,提供短期密集的急症治療,照護期間有天數上限,結案後回歸原居家醫療照護服務。兩者服務性質不同,但對已在接受居家醫療照護的患者而言,在宅急症照護是居家醫療體系的重要延伸保障。



 
 
 

留言


bottom of page